我校2011年将在25个工程领域招收企业(中国人民解放军有关单位) 工程技术、工程管理人员及政府部门公务员以“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为我国工矿企业、工程建设部门及政府机构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技术和管理人才。
一、招生工程领域
机械工程、光学工程、仪器仪表工程、材料工程、冶金工程、动力工程、电气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建筑与土木工程、化学工程、矿业工程、环境工程、生物医学工程、车辆工程、工业工程、制药工程、软件工程、生物工程、工业设计工程、项目管理、物流工程、集成电路工程、安全工程。
二、报考条件
考生需具备以下条件方可报考:
1、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工作业绩突出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学人员,或政府部门公务员;
2、2008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3、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4、报考软件工程、集成电路工程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
三、考试报名
报名程序分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个阶段,只有完成两阶段的报名程序,报名方为有效。报名具体程序如下: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通过互联网填写、提交考生报名信息。网上报名工作启用全国统一报名平台。考生在7月1日至14日期间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备注: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请务必在“备注1” 字段中注明报考学院名称,“备注2” 字段中注明报考的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名称和代码”,如:“材料学基础”代码为“0901”(报考学院名称、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名称和代码表详见附表一、附表二)。
第二阶段: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成功后,于 7月15日至18日期间携打印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费、验证、确认报名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通知现场报名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规定的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至现场确认点,由工作人员核验,通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鉴别仪验证报名信息。
四、入学考试
2011年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由国家统一组织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考试内容包括语言表达能力、数学基础能力、外语运用能力、逻辑推理能力四个部分。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根据考生“GCT”考试成绩,由我校自行划定参加我校第二阶段考试的“GCT”合格分数线。
第二阶段,“GCT”成绩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科目的考试。专业基础科目(详见附表一、附表二)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考试,专业综合考试主要以面试方式进行。
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科目的考试由重庆大学组织考场,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GCT”考试时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的时间为2011年10月29日、30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10月15日后,考生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五、资格审查与录取
我校将在第二阶段考试前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审查。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我校复试分数线(GCT成绩合格)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本科毕业学历、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并交报考我校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第二次考试资格、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GCT”、专业基础课和专业综合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六、培养方式
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培养,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学位论文(设计)选题应直接来源于生产实践或有明确的生产背景和应用价值,从入学到获得硕士学位的期限一般为3年,最多可延长至5年,其中软件工程领域学制为2~4年。
七、学位授予
修完我校<<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取得规定学分,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并通过答辩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学校将授予工程硕士学位并颁发国家制定的硕士学位证书。
八、培养费用:校内班培养费标准详见附表(二),按三个年度缴纳培养费(其中软件工程按两个年度缴纳)。
九、重庆大学GCT咨询电话及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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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023-65283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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