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教育部教学[2015]9号文即《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并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现同意参加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的合格考生782人拟录取(名单附后)。
注:①若有考生因无法就读而放弃拟录取,请于5月1日前通知我校研招办,其名额将按复试组考生总成绩排名依序递补。
②若有考生网上调剂到其他招生院校并确定录取,则我校取消其拟录取资格,其名额将按复试组考生总成绩排名依序递补。
③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如有疑问可咨询我校研招办(电话:023-67258892、67258893;传真:023-67258895)。
④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复试、录取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监督电话:023-67258493(监察处);15111824976。投诉电子信箱:xzhpb@swupl.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