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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科大学MPA招生培养方案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06-14 09:02]  来源: 未知
重庆医科大学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公共管理硕士是为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培养适应社会发展要求的,高素质、高层次的应用型专门人才。其基本要求是:

⒈理解和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高尚的道德素养。

⒉理解和掌握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的专业知识、国内外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的新动向以及政府部门和非政府部门的社会职能,深刻理解中国社会的现实需求。

⒊理解和掌握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的基本分析能力,熟练掌握现代管理需要的科学技术手段。

⒋适应创新型、开放型社会的需要,熟练掌握阅读外文资料的能力和必要的处理外事事物的能力与技巧。

⒌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二、招生对象


报考者须符合国家和学校有关专业学位招生规定。招收全日制大学本科(或应届本科);成人本科或成人专升本,取得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专科毕业两年以上、成人本科毕业、普通本科结业生。

三、研究方向


⒈卫生事业管理

⒉医院管理

四、学习年限及学制


学习时间一般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4年。

五、培养方式


⒈实行学分制。弹性学制,培养由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学位论文三个主要环节组成,课程学习和实践环节实行学分制。

具体安排如下:

第1学年:完成课程学习;

第3学期至毕业:完成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

2.实行导师负责制。以校内导师为主,鼓励校内外导师联合培养,发挥导师组的集体优势,强调学科之间的相互渗透,优化学员的知识结构。校外导师主要参与实践过程、项目研究、论文等多个环节的工作。

六、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课程学习包括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学术讲座,注意加强案例教学和实践教学,强调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课程学习和实践环节的总学分不少于46学分,其中必修课程必须修满22学分,选修课程不少于16学分,社会实践环节8学分。跨专业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应补修药学专业领域本科阶段的主干课程2-3门,成绩不计入总学分。

课程设置如下:

⒈公共必修课(6学分)

公共外语                        36学时    2.0学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6学时    2.0学分

自然辨证法概论                  18学时    1.0学分

医学统计学                      18学时    1.0学分

⒉专业必修课(不少于16学分)

公共管理                        54学时   3.0学分

公共政策分析                    54学时   3.0学分

公共经济学                      54学时   3.0学分

宪法与行政法学                  54学时   3.0学分

公共伦理                        36学时   2.0学分

社会研究方法                    36学时   2.0学分

公文写作                        36学时   2.0学分

⒊选修课和学术讲座(修满16学分,其中学术讲座不少于4学分)

卫生事业管理                 54学时   3.0学分

医院管理                     54学时   3.0学分

卫生人力资源管理             54学时   3.0学分

卫生政策法规                 54学时   3.0学分

卫生经济学                   54学时   3.0学分

组织行为学                   36学时   2.0学分

社会医学                     36学时   2.0学分

医学社会学                   36学时   2.0学分

医疗保障学                   36学时   2.0学分

公共管理硕士应当参加重庆医科大学和学院组织的相关学术专题讲座、研讨,了解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以及学科前沿,学术讲座必须修满4学分。

4.实践环节(8学分)

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的专业实践时间不少于6个月,应届本科毕业生不低于1年。实践组织形式可采用“集中与分段”、“校内与校外”、“专业实践与课题研究”、“专业实践与学位论文”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公共管理硕士参加专业实践必须提交实践计划、实践期间要做好实践记录,实践期满后撰写实践总结报告,不得少于5000字。学院组织校内外专家组对研究生的实践环节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取得相应学分。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未满或专业实践考核未通过者,不得毕业和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七、学位论文


1.学位论文选题

学位论文的选题必须突出MPA教育的特色,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体现学员运用公共管理基本原理和方法分析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选题应紧密结合我国社会经济改革与建设、政府及公共管理发展或学员所在单位的实际需要,注意所选论题的前瞻性、新颖性和重要性。

2.学位论文形式

学位论文可以是公共管理专题研究、案例分析、政策分析,也可以是理论和学术问题的探讨。

3.学位论文字数

学位论文撰写格式参照《重庆医科大学关于学位论文格式的规定》,总字数不少于2.5万字。

4.评审与答辩

学位论文完成后,应聘请两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进行评阅,其中至少应有一位具有实际工作经验的校外专家。

学位论文评阅通过后,由培养单位统一组织论文答辩。答辩委员会应由3-5名本学科领域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且至少应有一位实际工作部门的校外专家。导师可参加答辩会议,但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委员。

八、毕业与学位授予


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期满,修满规定的学分,完成社会实践,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并按规定以重庆医科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公开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研究论文(第一作者),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发给重庆医科大学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重庆医科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重医研究生院原文: http://yjsy.cqmu.edu.cn/html/71/541.html   


附:重庆华章攻读重医等2013年全日制MPA管理类联考系统辅导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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